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审慎、公正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陈松,1964年生,中国国籍,2000年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2003年2月至今,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2009年至2020年间曾担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贵州省神奇公益基金会理事长。曾担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担任第五届独立董事任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陈松 | 独立董事 | 7 | 7 | 0 | 0 | 否 |
2024年度,在本人担任第五届独立董事任期内,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陈松 | 独立董事 | 3 | 3 | 0 | 0 | 否 |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7次董事会。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就年报相关审计计划、审计重点、审计进展等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认真审核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基本信息及任职经历并增补了一位非独立董事;并严格审查所聘任的高管资料。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改聘的新的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
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对公司进行调研,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六)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致力于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以来,本人注重学习监管部门组织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文件,在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的同时,加强对规范公司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进一
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2025年,本人将继续忠实、谨慎、勤勉地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进公司持续规范化发展,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松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