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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5-005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共有九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赵怡超先生、陈松先生、朱中一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的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上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上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97,786.2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8,509,249.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34,973,343.5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61,562,981.8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34,973,343.58元。

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拟以总股本749,094,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实际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德皓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为津贴性质。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各自任职岗位工资为基础,结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考核。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详细内容详见《2024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的相关内容,上述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董事、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公司(含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5亿元自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上述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发展的需要,保证日常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

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综合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亦可以在不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间进行调整。

上述文件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廉洁建设管理规定》

《廉洁建设管理规定》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部分董事反对意见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部分董事反对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关于议案《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反对理由

董事李红梅女士:

主要基于以下事实与合规性的综合考量:鉴于董永升、马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间未能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部分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及议程设置存在瑕疵缺乏足够的关注,客观上对公司治理效率的连贯性产生一定影响;中检委派董事履职行为的部分程序合规性需结合法律法规的条款予以审慎评估。2024年度报告中关于前述公司治理的持续性影响未得到妥善解决,建议董事会进一步加强治理结构优化,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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