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87 证券简称:谱尼测试 公告编号:2025-022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于 2025年 4 月 11 日发出,会议于 2025年 4 月21 日(星期一)上午11:00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锦带路 66号院 1 号楼谱尼测试大厦 207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俊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核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报告内容从各个方面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等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的议案》
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规范薪酬分配与管理,强化薪酬分配的激励与约束作用,有效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工作,2024年度税前薪酬合计:452.2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关于资产核销的管理制度,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核销资产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核销资产。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十)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募投项目“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谱尼西北总部大厦(西安)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并新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募投项目“谱尼测试集团山东总部大厦暨研发检测中心项目”、“谱尼
西北总部大厦(西安)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及新设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5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