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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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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文祥)

本人胡文祥,作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文祥,1961年11月7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北京神剑天军医学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曾任北京神剑天军医学科学院院长。2022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并未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规范运作》等规定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相关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内,公司共召开了 9次董事会会议, 5 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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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 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其中:现场出席次数其中:通讯方式参加次数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其中:现场出席次数其中: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胡文祥990550

2024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法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胡文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444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30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22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220

本人作为公司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4年参加了五届四次、五届五次、五届六次、五届七次共计4次审计委员会专门会议。积极参与指导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内控制度的审查等工作;定期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汇报,并对公司内部审计程序及内控规范提出了建议,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程序运作的规范性。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共召集举行并参加五届三次、五届四次、五届五次共计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专门会议;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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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进行了审核,相关报酬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依照工资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有关劳动报酬或津贴标准进行发放,决策程序依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作为公司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参加了五届二次、五届三次合计2次战略委员会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来合理建议。作为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共召集举行并参加了五届二次、五届三次合计2次提名委员会的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2024年公司聘任了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以及提名了监事,本人积极关注任职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任程序,按照规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度修订后至报告期末,召开了五届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上述制度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和执行相关工作。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我及其他独立董事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与审议了公司内审内控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和半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深化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风险管理水平。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听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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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审会计师对审计情况的汇报,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编制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我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关注互动易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出席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我和独立董事朱玉杰参加了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复中小股东的提问,加强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互动。

(六)现场工作情况

除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之外,2024年对公司进行了5次现场考察,考察时间分别为2024年1月17日、2月20日、4月23日、7月29日、10月23日,对公司的业务拓展情况、沟通集团的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等做了充分的交流。

通过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沟通、电话、微信和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投资活动、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了解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提出建议。同时,密切关注宏观环境及行业形势变化,及时关注外部舆情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并了解媒体报道及机构调研等公司动态,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2024年,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和治理活动,确保独立董事的角色得以充分发挥。对于每个提交至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核相关议案材料和介绍,并在此基础上,以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2.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深入研究和审慎投票。对于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本人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进行判断。同时,本人严格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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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积极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确保他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通过这些努力,本人有效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4. 为了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活动,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方面,本人加深了认识和理解,有效提升了保护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能力,形成了自觉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提名嵇春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嵇春波先生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能够胜任董事职责的要求,符合董事候选人的条件。同时此次会议同意聘任吕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具备履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

八、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我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以来,我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发布的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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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我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解水平。通过持续的努力和学习,我深入掌握了最新的政策动向,加深了对相关法规的理解,特别是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形成了清晰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我深知,保护投资者利益是独立董事的重要职责之一,因此我始终将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良好氛围。

六、综述

2024年度,本人无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法定职责。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配合,公司运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客观判断的情形。2025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使公司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胡文祥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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