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三)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情形,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因激励对象吴本贵、司鹏博主动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00股由公司回购注销。综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回购注销合计3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7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0,00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30,000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30-18:00)。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联系人:曾杨清
联系电话:020-82211188-2885
传真号码:020-82210929
邮政编码:510730
邮箱:stock@delton.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