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89 证券简称:广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5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地点: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22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红星先生
5、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2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511,8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
64.0805%。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10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72,060,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63.97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0007%。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1061%。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1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5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本总额的0.106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92,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8%;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8,8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31%;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8,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4、《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9,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92,5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9%;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7526%;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0246%;弃权1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227%。
6、《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766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47%;弃权3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988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0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9.7667%;反对1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2447%;弃权36,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7.9886%。
7、《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94,9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8%;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6.2808%;反对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062%;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2130%。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9,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6%;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9、《关于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9,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17%;反对8,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0%;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3%。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2,486,6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8%;反对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1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1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3,679,1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4%;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3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6523%;反对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1567%;弃权14,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191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杨蓉律师、李慧敏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