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5-02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7日以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
(二)本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三)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汤志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计划和目标,符合公司目前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具有合理性。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不代表公司的盈利预测,也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市场需求状况、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事项及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监事2025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监事根据其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包含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其中基本年薪为固定薪酬,原则上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是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提取的浮动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上述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上述薪酬方案已含职工福利费、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上述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次监事会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汤志彬先生2025年度薪酬
汤志彬先生2025年度基本薪酬在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基础上不变。
关联监事汤志彬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李妍女士2025年度薪酬
李妍女士2025年度基本薪酬在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基础上不变。
关联监事李妍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程振涛先生2025年度薪酬
程振涛先生2025年度基本薪酬在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基础上不变。
关联监事程振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及相关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计机构编制的《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关联交易资金往来,程序合法、定价公允,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确认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是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制定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可以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表示认可。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结果及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方案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202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进行修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修订《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