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21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雪浪环境 | 股票代码 | 300385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汪崇标 | 陈静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20号 |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2020号 |
传真 | 0510-85183412 | 0510-85183412 |
电话 | 0510-85183412 | 0510-85183412 |
电子信箱 | zqsw@cecm.com.cn | zqsw@cecm.com.cn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节点,亦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年份,国家对环保工作的战略定位依旧未变:李强总理在2024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着重指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乃是我国政府当年的核心任务之一;自2024年伊始,各相关部门积极响应,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极具针对性的政策文件。其中,《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从宏观战略层面为美丽中国建设绘制了详尽蓝图;《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则聚焦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环节,全力推动绿色转型进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旨在通过促进设备更新与消费升级,为绿色发展注入新动能;《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明确了节能降碳的具体目标与行动路径,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坚实保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依据不同区域的生态环境特点,实施差异化管控,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的精准性;《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排污许可制度,强化了对污染物排放的规范管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了金融杠杆作用,为绿色低碳项目获取资金支持奠定了基础;《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建立健全了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激励各方积极参与生态保护。这些政策文件紧密围绕环保产业相关的结构调整、绿色制造、节能减排、生态保护修复、绿色金融等关键领域协同发力。步入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指明了推动环保装备制造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方向,深刻体现了引领绿色能源广泛推广、促进环保装备全面升级以及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的理念;政府工作报告亦再度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列为了2025年政府工作的十大重点任务之一,彰显了我国持续推进绿色发展的坚定决心。
这一系列环保政策及制度等的密集出台,一定程度上为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不竭动力和支撑。但与此同时,伴随着行业周期调整,目前环保行业正处于“污染治理的需求仍在,但增长变缓;市场竞争加剧,但利润率被压缩;政策导向更加务实,但补贴红利退坡”这一
更为现实和更具挑战的状态,高质量发展已然成为环保产业的主旋律,企业竞争格局进一步凸显。与整体行业发展趋势一致,公司所处行业细分领域也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现状,具体而言:
(1)大气治理业务领域
①电力领域机遇与挑战并存
随着“无废城市”理念的广泛传播及垃圾分类等工作的稳步推进,部分地区垃圾源头已呈现减量趋势,加之垃圾焚烧电厂的超前规划,国内垃圾焚烧发电市场已趋于成熟,市场拓展承压。然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中明确提出要“积极有序推进既有焚烧设施提标改造,强化设施二次环境污染防治能力建设”,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提标改造市场需求的增长。与此同时,随着国际社会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推进,海外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将迎来新机遇,与之相关的尾气治理业务也将面临新的发展契机。2025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促进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亦明确提出“支持优势环保装备企业“走出去””,进一步为环保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②非电领域挑战中蕴藏机遇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房地产、基建等行业持续低迷,钢铁行业景气度较低。2025年3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中明确提出,“2025年要持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推动钢铁产业减量重组”。在此背景下,公司在这一领域的发展无疑将面临更加严峻地挑战;但挑战中亦蕴藏着机遇,2024年3月国家发改委围绕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专门设立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等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范围。其中,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焦化、机械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被列入了支持领域;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又彰显了我国加快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的决心;2024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亦提出要推动能源重点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涵盖火电、输配电、风电、光伏、水电等多个领域。这意味着非电领域的节能降碳提标改造市场将迎来发展机遇。随着政策的推动和实施,相关市场的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2)危废处置业务领域竞争加剧,资源化利用业务领域前景可期当下,危废处置能力供大于求的现状在短期内仍将持续,加之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危废处置行业正处于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的转型调整期,行业正经历全面格局重塑,竞争压力异常严峻。对此,公司一方面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努力实现降本增效;另一方将积极响应生态环境部强调的推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五即”规范化建设,积极提供增值服务,帮助客户实现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努力提高客户粘性,进一步提升市场开拓能力。固废和危废资源化利用作为一种“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增长模式,与我国当下的发展战略高度契合。在持续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全力实现“双碳”目标的战略背景下,其重要性愈发凸显,与之相关的设备类业务发展前景可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情况
1、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业务
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业务是公司的传统业务,主要包括了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的设计、销售及安装,相应于此的主要产品为烟气净化和灰渣处理系统设备。公司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业务的传统应用领域为垃圾焚烧发电和钢铁冶金行业,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净化垃圾焚烧及钢铁冶金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和飞灰,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重金属、粉尘及PM2.5等有害物质的排放,输送炉渣、钢渣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2)危险废弃物处置业务
公司危废处置相关业务既包括对危险废弃物的焚烧、物化和填埋处置,又包括危废处置设备的设计、生产、销售及安装。危险废弃物处置是指将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及鉴别方法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进行处置,以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与环境无害化的过程。公司危废处置设备相关业务由公司母公司开展,危险废弃物的处置运营业务以控股子公司南京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长盈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为依托而展开。
(3)资源化利用领域相关业务
公司资源化利用领域相关业务是指公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资源化利用类设备成套、EPC及工艺设计等多种服务,涉及领域包括农业、市政和工业等。
2、经营模式
(1)装备制造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装备制造主要包括烟气净化与灰渣处理系统设备、危废处置设备,均为非标系统设备,公司需根据每一个项目客户的具体需求进行方案设计、设备选型和设定技术参数,具有较高的个性化成分,确定之后再进行产品设计、制造集成,并根据具体项目和合同决定是否予以安装。
(2)危废处置运营业务经营模式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产废单位与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联系,就其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运输或者客户委托持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至危废处置单位,危废处置单位对其进行处置并收取处置费。
(3)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部分资源化利用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形式,采用EPC模式,即集工程整体系统设计、采购和建设于一体的“交钥匙”服务模式。公司根据工程技术工艺要求、施工和运行环境及客户的特殊要求,为客户提供工程整体设计、主体设备制造、附属设备采购及整体安装施工的定制化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总资产 | 2,734,760,197.67 | 3,269,108,635.76 | -16.35% | 3,185,450,906.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40,092,594.58 | 704,424,625.80 | -65.92% | 751,203,359.46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 | 600,201,944.81 | 1,265,042,684.41 | -52.55% | 1,800,024,752.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4,332,031.22 | -46,778,733.66 | -892.61% | -116,586,981.40 |
归属于上市 | -469,195,201.55 | -81,727,504.81 | -474.10% | -115,028,565.88 |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7,867.29 | 132,688,477.71 | -104.40% | -57,914,259.4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938 | -0.1404 | -892.74% | -0.3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3938 | -0.1404 | -892.74% | -0.3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8.32% | -6.43% | -91.89% | -12.60%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63,554,188.57 | 242,670,967.93 | 88,944,252.21 | 205,032,536.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635,131.62 | -76,013,659.99 | -52,651,490.02 | -313,031,749.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702,864.32 | -76,857,618.91 | -54,082,439.25 | -314,552,279.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126,368.09 | -52,601,723.35 | -28,385,331.95 | 110,275,556.1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 | 13,10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 | 11,71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 0 |
总数 | 普通股股东总数 | 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总数(如有)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新苏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86% | 99,481,25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杨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17.00% | 56,642,399.00 | 43,651,799.00 | 不适用 | 0.00 | |||
许惠芬 | 境内自然人 | 3.29% | 10,952,88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周宇光 | 境内自然人 | 2.72% | 9,061,899.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林舒月 | 境内自然人 | 2.05% | 6,827,7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周爽 | 境内自然人 | 1.14% | 3,805,75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无锡市金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97% | 3,243,242.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杨晓平 | 境内自然人 | 0.53% | 1,766,244.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周懿 | 境内自然人 | 0.39% | 1,290,8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王水利 | 境内自然人 | 0.38% | 1,254,800.00 | 0.00 | 不适用 | 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杨建平先生与许惠芬女士为夫妻关系,新苏环保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剩余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 |
存在关联关系,亦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不含子公司)新取得了17项专利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4日、2024年4月2日、2024年4月11日、2024年6月26日、2024年7月17日、2024年9月25日和2024年12月20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2、报告期内,为了更加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组织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将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3、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4、2023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此后,公司与太湖街道办事处签署了《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征收补偿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1,981,458.00元。2023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了太湖街道办事处支付的部分拆迁补偿款,金额为9,594,438.00元。2023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了太湖街道办事处支付的部分拆迁补偿款,金额为6,396,292.00元。2023年12月25日,公司收到了太湖街道办事处支付的部分拆迁补偿款,金额为9,594,438.00元。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了太湖街道办事处支付的部分拆迁补偿款,金额为6,396,290.00元。至此,本次拆迁补偿款已全部收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2023年3月31日、2023年6月16日、2023年12月26日和2024年6月28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5、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6、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