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王亮亮,我作为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2024年度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从专业、客观的角度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王亮亮,1986年9月出生,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6月至今,担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系副主任、系主任。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7月本人接受公司董事会提名,于2023年8月16日被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法、依章程,独立地进行分析和判断,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我均亲自出席会议,
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我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我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人亦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2024年,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职尽责,在公司现场工作共计18天。同时,公司对于我的工作也给予了必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王亮亮 | 6 | 6 | 0 | 0 | 否 |
本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王亮亮 | 2 | 2 | 0 | 0 | 否 |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4年度,本人参加两次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进行了审议:
序号 | 会议名称 | 会议时间 | 议案名称 | 审议意见类型 |
1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3、《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 |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7、《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 ||||
8、《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9、《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 |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2、《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科技与战略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履行相应职责,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4年,本人召集并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会议,审议了涉及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等方面共19项议案。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履行相应职责。2024年度参加提名委员会1次会议,审议了涉及提名公司总经理候选人、补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2项议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持续聚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健全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且公正,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二)严格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在充分掌握议案内容及相关背景信息的基础上,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决策提供专业、公正的意见。
(三)积极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深入钻研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法规,不断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以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共计18天。在公司现场参加会议并进行会谈、调研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生产、财务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各时期的生产运行状况。日常经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工具与公司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严格遵循国家现行的各项法律法规,持续致力于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一方面,及时制定契合公司发展需求的治理规章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与法规变化,适时对各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确保其与时俱进、切实可行。另一方面,公司大力加强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建设,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设定与严格规范的考核流程执行,保障各项制度在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得以有效落实,充分发挥制度对公司发展的规范与促进作用。
七、财务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报告,报告中的财务披露信息及内部控制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人认为公司在财务和非财务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真实、客观得以反映,相关文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研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2024年度,本人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注意到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完善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制度和选聘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监督和审核,并对参选会计师事务所评分结果进行了审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选聘程序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八、其他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
(三)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2025年我将始终秉持诚信与勤勉的工作态度,坚守对公司及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原则,持续深入学习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忠实且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与监督作用,全力推动公司运营管理的规范化进程。衷心期望在新的一年,公司能够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规范运作流程,持续提升赢利能力,树立更加卓越的规范、诚信上市企业形象,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高质量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
在过往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给予了我积极的配合与大力支持,在此,我向他们致以最诚挚的感谢。未来,我也期待与大家继续携手共进,共同开创公司发展的新局面。
独立董事:王亮亮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