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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现根据2024年度实际工作情况,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审议《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4月25日1、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6月17日1、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8月23日1、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2024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申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10月24日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依法运行、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积极履行职责,全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与股东大会。在这些重要会议中,监事会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环节,以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工作。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开展了全面且细致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始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秉持依法依规的原则开展经营管理工作,持续致力于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制度体系,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有序推进。在会议程序方面,公司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各项决策程序严谨规范,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充分保障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法性。此外,在全面监督过程中,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期间存在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为,亦未出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公司财务真实性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严谨审查与有力监督。通过与财务负责人进行多种形式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公司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与潜在问题;仔细审阅公司定期报告,认真研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分析评估。完成对 2024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的全面检查和监督。

经审慎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体系完备,各项财务管理工作严格遵循相关规范开展,会计核算不存在重大遗漏以及虚假记载等问题;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稳健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高度真实、客观,全面且准确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 年度审计报告》,也切实真实、客观地展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的运营管理和投资者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

(三)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通过审阅会计师出具的相关募集资金鉴证报告,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展开检查。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未出现违规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 。

(五)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所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业务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监督。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已建立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在 2024 年,公司认真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知情人都严格遵循该制度。监事会在核查中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同时,2024 年公司未收到监管部门的查处,也不存在需整改的情形。

(八)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后认为:公司构建起全面覆盖各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完善且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完备,内部审计部门组建到位,确保了各项业务活动有条不紊地开展,保障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公司内控制度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规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各个运营环节中,均得到了持续且严格的执

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高效运行。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展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了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公司持续优化内部控制、提升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依据 。

(九)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公司内控制度为基准,持续强化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密切关注公司董事会的运行动态,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进行全面且有效的监督。通过上述工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助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公司监事会将按照法律法规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把控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确保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公司监事会还将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不断丰富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知识储备,提升业务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监事会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0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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