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
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3月14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行政处罚1次(除2次行政监管措施,其余均不在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安排项目合伙人:陈勇,2007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安排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万锞,2017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9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辛庆辉,200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陈勇、林万锞 | 2022年3月10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专员办 |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2 | 陈勇、林万锞 | 2022年4月15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 |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12月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于2024年12月23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并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时,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进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公司审计项目的人员配置、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有效提升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其中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如下:
2024年12月26日,2024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北京德皓国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2024年审计委员会汇报书,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计划和策略、审计范围、审计周期和时间表、审计重点及应对策略等情况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5年4月16日,2025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北京德皓国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了对公司2024年年审情况的总结,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将以上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后,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良好的业务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信用状况良好,且具备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北京德皓国际及其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不存在违反审计规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