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诺德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6,956,518股股票,发行价格5.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9,999,978.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455,679.90元。2020年11月26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0,000,0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8,2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571,698.1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1,628,301.88元。2022年2月2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06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78,399,474.2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419,999,978.50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 20,544,298.60 |
募集资金净额 | 1,399,455,679.90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178,399,474.23 |
其中:2020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660,999,948.50 |
2021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247,619,953.36 |
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88,438,486.94 |
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50,293,519.95 |
202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31,047,565.4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加理财产品收益 | 5,792,341.50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26,848,547.1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 | 0.0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0.00 |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985,496,433.92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81,696,962.3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具体明细如下: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288,200,000.00 |
减: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 16,571,698.12 |
募集资金净额 | 2,271,628,301.88 |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985,496,433.92 |
其中:2022年度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利用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581,696,962.39 |
2022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831,610,983.63 |
2023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442,941,614.62 |
2024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 129,246,873.28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17,402,758.23 |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303,534,626.1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余额 | 0.0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1月27日,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2日,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27日,公司、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1970621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0301201000337595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 | 44243001040044583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 105059061958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后海支行 | 338130100100149227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16950000003934984 | 0.00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 0301201000344976 | 0.00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营业部 | 105059450809 | 0.00 |
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1993414 | 0.00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 105059453935 | 0.00 |
合计 | - | 0.00 |
注:1、公司已注销上述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以及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5)。
2、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际提取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将该募投项目960.19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2月,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28日,公司、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0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6日,公司、青海电子、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铜箔”)、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 4000022729202178552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 338130100100192170 | 0.00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4850137 | 0.00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 | 28010001040025922 | 0.00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105063586416 | 0.00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专户余额(元) |
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5313051 | 0.00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5320576 | 0.00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 0039038003004793098 | 0.00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 | 44244701040014317 | 0.00 |
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5659608 | 0.00 |
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 | 443066144013005659532 | 0.00 |
合计 | - | 0.00 |
注:1、公司已注销上述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5)以及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9)。
2、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将该募投项目2,713.41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3、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公司累计实际提取14,098.3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如下: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169.7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年度,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为: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6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披
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6)。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际提取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58)和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
2024年度,由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将该募投项目960.19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和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59)。
2024年度,由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将该募投项目2,713.41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2)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于2024年12月24日公司累计实际提取14,098.3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0万元,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存在调整实施进度的情形,具体如下: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3月。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上述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调整后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1)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募投项目所在地受到极端天气和物流不畅等影响,使得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除外部因素外,主要原因为部分土建及设备供应商的材料及设备部件未能按时供给,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土建建设及设备安装。(2)募投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供电工程建设未能按时完工,影响厂区整体供电,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3)近两年铜箔产业迅速发展,产品迭代升级,市场对铜箔产品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募投项目上加强了科技创新实力和产业化能力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因此提高了项目设计标准、验证标准及放缓了逐步投入的进度,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再次延期事项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
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诺德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诺德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诺德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诺德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郑俊杰 | 吴西棋 |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附表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39,945.5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04.7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839.9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2024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 否 | 97,945.59 | - | 97,945.59 | 3,104.76 | 75,839.97 | -22,105.62 | 77.43 | 2022年10月 | 1,195.78 | 否[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41,999.98 | - | 41,999.98 | - | 41,999.98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39,945.57 | - | 139,945.57 | 3,104.76 | 117,839.95 | -22,105.62 | 84.2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2年6月,受宏观环境影响项目厂房建设进度滞后及部分设备采购交货周期延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2年10月。2022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2年10月。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2年1月13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青海诺德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亿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在保证“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合理降低项目费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因此,公司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存在节余资金。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际提取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由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将该募投项目960.19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激烈,导致铜箔加工费大幅下降且处于低位,公司利润空间被压缩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附表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27,162.83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924.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8,549.6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2024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 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 | 95,000.00 | - | 95,000.00 | 11,518.99 | 82,538.71 | -12,461.29 | 86.88 | 2024年11月[注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 | 否 | 78,342.83 | - | 78,342.83 | 1,405.70 | 62,190.93 | -16,151.90 | 79.38 | 2022年6月 | 300.95 | 否[注2]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53,820.00 | - | 53,820.00 | - | 53,82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27,162.83 | 227,162.83 | 12,924.69 | 198,549.64 | -28,613.19 | 87.4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青海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3年10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减缓了项目的实施进度;(2)部分供应商的材料及设备部件未能按时供给,影响项目土建建设及设备安装,此外,市政供电工程建设未能按时完工,影响厂区整体供电,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 “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经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2024年3月。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上述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再次延期,调整后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2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1)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募投项目所在地受到极端天气和物流不畅等影响,使得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除外部因素外,主要原因为部分土建及设备供应商的材料及设备部件未能按时供给,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土建建设及设备安装。(2)募投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供电工程建设未能按时完工,影响厂区整体供电,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3)近两年铜箔产业迅速发展,产品迭代升级,市场对铜箔产品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募投项目上加强了科技创新实力和产业化能力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因此提高了项目设计标准、验证标准及放缓了逐步投入的进度,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169.7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3月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58,169.7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具体为: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6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3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60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1)“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存在节余资金,主要原因为: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合理降低项目费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控制项目成本。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由于该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少量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的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将该募投项目2,713.41万元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款项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该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 (2)“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1)在保证项目顺利进展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优势和行业经验,优化项目的各个环节,合理降低项目费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合理调整项目设计及配置资源,有效 |
控制项目成本。(2)本项目部分供应商款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3)部分合同的尾款及质量保证金尚未支付。(4)募集资金存放期间获得的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就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量保证金等,公司后续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于2024年12月24日公司累计实际提取14,098.33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考虑近期外部客观环境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导致铜箔加工费大幅下降且处于低位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导致产品平均售价低于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平均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