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末利润分配预案为: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简要原因说明:公司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7.566万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同时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 此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1,685,960.57元(合并)。2024年12月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3,083,893.77元。
公司基于2024年整体业绩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4年度末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
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55.78万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7.566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综上,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及回购金额合计为5,007.566万元。除2024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外,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5,007.566万元视同现金分红,公司以回购方式实现对投资者的权益回报,同时由于公司2024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末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始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公司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业务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