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925号),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09.97万元,按母公司该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11.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3,456.76万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81.01万元。根据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作为分配利润为原则,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781.01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00元(含税)。截至当前,公司总股本88,000,000股,以此估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0.00万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52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68.07%
公司拟于2025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5,200,000.00 | 30,8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710,556,96 | 58,268,942.60 |
研发投入(元) | 24,350,918.54 | 26,609,682.56 |
营业收入(元) | 293,661,111.09 | 313,474,794.3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34,567,554.6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27,810,146.8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6,0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4,989,749.7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6,00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50,960,601.1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8.39%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公司于2023年6月上市,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以上表格中数据仅填报上市后的数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66,000,000.00元,高于2023-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330,016,400.00元、245,146,865.26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29.38%、21.83%,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士顿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