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根据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及生产线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瑞凌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瑞凌产业”)与广东瑞凌焊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瑞凌焊接”),拟共同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申请贷款,拟以广东瑞凌产业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D-XB-10-04-B-26-4地块、在建工程及项目建成后的房作为抵押物。本次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具体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最终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贷款人及抵押人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 贷款人及抵押人 | |
公司名称 | 广东瑞凌产业 | 广东瑞凌焊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6MABQWWHR1A | 91440606MAC13NM09X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盛越园1栋301-5之二(住所申报) |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盛越园1栋301-5之三(住所申报)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邱光 | 邱光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2600万元 | 人民币560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22年6月13日 | 2022年9月23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园区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创业空间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股权结构 | 公司持广东瑞凌产业100%股权 | 公司持广东瑞凌焊接100%股权 |
其他事项 | 经查询,广东瑞凌产业、广东瑞凌焊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三、抵押资产情况
本次抵押资产为广东瑞凌产业名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D-XB-10-04-B-26-4地块、在建工程及项目建成后的房产。除本次抵押外,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贷款及抵押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及生产线项目”的资金需求,能够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确保项目建设进程,有利于改善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资子公司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根据全资子公司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及生产线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意广东瑞凌产业、广东瑞凌焊接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满足全资子公司建设“高端装备智能制造产业园及生产线项目”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维持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