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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莱: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传兴)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CAO CHUANXING(曹传兴)作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通过出席相关会议及多渠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经2024年3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1963年11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已退休。1988年9月至1995年7月先后任东南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1999年12月至2003年12月,任美国ADS公司高级工程师;2004年7月至2021年12月任江苏达诺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9年7月至2023年7月任苏州奥米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人应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并得到及时反馈。在深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作出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有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形。

(三)专门委员会参会及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在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审阅专门委员会的材料。本人积极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本人未有应出席提名委员会的情形。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战略委员会1次。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公司基本情况,积极推动了公司持续发展和核心团队建设,发挥战略委员会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资料均进行了认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保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实地现场考察、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及时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发展、规范经营、信息披露等事项提出合理建议。

(七)培训及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注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的相关法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培训,全面地了解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及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进一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方案合理,审议流程合规,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价格由公司与关联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的对外担保的情况。

经检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67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0,000股后的股本91,66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54,996,0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本人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公司盈利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未来资金需求,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而提出的。该分配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了解与核查,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其他说明

2024年度在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对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CAO CHUANXING(曹传兴)

日期: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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