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杰恩设计 |
保荐代表人姓名:贾光宇 |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
保荐代表人姓名:滕强 |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1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 |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 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 |
项目 | 工作内容 |
告及相关专项核查意见除外) | |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5年2月21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责任履行及行为规范; 2、内幕信息管理与内幕交易防范。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业绩变动情况: 2024年度上市公司净利润为负值,主要系由于公司室内设计业务、市场商务及服务支持业务竞争加剧,公司新增订单不及预期,收入下滑导致的净利润下降;另外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 (1)了解下游行业变化趋势,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重大变化及原因。(2)提醒公司注意新业务行业监管政策合规性及财务处理规范性。 (3)保荐人将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原有业务和新业务的经营发展情况,并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 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公司其他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公司股东以及作为公司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依法不得转让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租赁房屋权属问题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华泰联合原委派滕强先生和秦琳女士作为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日期至2024年12月31 |
报告事项 | 说明 |
日。秦琳女士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委派贾光宇女士接替秦琳女士的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变更后,由滕强先生和贾光宇女士作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职责。 | |
2. 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内杰恩设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贾光宇
滕强 年 月 日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