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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恩设计: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995,500.85元,母公司净利润-37,904,027.0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分配利润221,326,234.36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73,320.52元。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36,114,381.90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995,500.8557,374,073.8222,877,978.90
研发投入(元)21,223,397.6428,650,293.6622,374,071.80
营业收入(元)585,924,773.75748,689,390.03436,892,326.5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21,326,234.3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273,320.52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6,114,381.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2,752,183.9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6,114,381.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72,247,763.1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4.08%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由于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未来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证公司财务健康状况,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未向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73,320.52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21,326,234.36元,公司未使用的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公司将坚持高质量发展经营理念,积极应对外部宏观环境

带来的风险及挑战,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及盈利能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公司重视以现金分红回报方式,同时需要保障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本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2024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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