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冉光和,作为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献言献策。
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冉光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2年7月至2004年3月任西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院长、教授、博导,2004年4月至2008年4月任重庆大学贸易与行政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教授、博导,2008年5月至2011年11月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导,2011年12月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导,1998年9月至2002年12月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5月至2018年6月任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经自查,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参加会议情况
1、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2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次数 | 现场出席会议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会议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7 | 3 | 4 | 0 | 0 | 否 | 2 |
本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合计出席7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配合下及时获取了会议审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经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行了以下工作职责: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主要对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参加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全部7次会议,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认真审阅审计机构提交的审计计划和审计总结,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独立董事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主要讨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等。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做出判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对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提出整改建议。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提出审计要求,以保障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全面。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公司相关情况进行交流,并到研发和生产现场参观,对公司经营现状、研发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现聘中介咨询机构及实施情况、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等多方面进行沟通交流,重点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项目等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考察,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和微信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通过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本人就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竞争格局、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等核心议题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相关议题发表见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方面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通过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
多种方式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在不违反信息披露公正性前提下,及时有效地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回应投资者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关注,保障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持续学习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也衷心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4年度工作给予的支持!特此报告。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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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