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锡军)
本人作为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履职过程中,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恪守忠实、勤勉、尽责的职业准则,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优势。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秉持审慎原则开展审议工作,坚持基于专业判断形成独立、客观、公正的决策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公司管理层的影响,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具体述职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履历如下:赵锡军,1963年8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资本市场研究院联席院长、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联席院长,兼任全国金融专业硕士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与秘书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与副秘书长、中国现代金融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中国金融学会理事、北京市国际金融学会常务副会长。主要从事宏观经济金融、国际金融和资本市场方面的研究,担任教授以来共发表学术论文和文章10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20余部,主持及参与科研项目20余项。2020年8月至今兼任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进行自查,本人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截止目前,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年度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的核心职责是能够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和专业能力,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促使董事会科学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范要求,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未出现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也不存在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会7次,本人均按规定全部现场出席了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5次,本人应出席股东会5次,本人均按照规定全部出席。
本人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 7 | 股东会召开次数 | 5 |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亲自出席次数 | |
7 | 0 | 0 | 否 | 5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召集人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应参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6次会议,包括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5 | 5 | 1 | 1 |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并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各项会议。依据薪酬及股权激励考核相关制度,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议案,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绩效考核,确认其薪酬、奖金情况。审议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确认其符合规定。对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股权激励相关股份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查,同意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股东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审议通过为公司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事项。考虑公司当前面临的客观环境和人工智能发展机遇,为凝聚员工、公司和股东利益,审议同意实施公司首期员工持股计划,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审议了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严格规范的资格审查,重点关注候选人的履历、专业能力、行业经验等关键信息,确保董事候选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要求,及时向董事会提交关于补选董事的建议及相关材料,协助决策层全面了解相关信息,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保障了公司管理层的平稳过渡与优化调整,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秉持独立、公正原则严谨
行使表决权。对关联交易、分拆上市、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发行票据等重大事项严格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 事项 |
2024年1月2日 | 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方案 | |
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交所上市 | |
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 | |
分拆所属子公司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有利于维护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 | |
公司保持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 |
讯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相应的规范运作能力 | |
本次分拆目的、商业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
本次分拆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分拆上市有关事宜 | |
2024年4月19日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024年8月19日 | 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 |
2024年10月18日 |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 |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职。秉持公开透明原则,深入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就关键问题与各方充分沟通,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储备,保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报告期内,重点关注公司分拆上市、关联交易、发行票据、对外担保及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关于2024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决策和披露。经独立判断,公司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商品、劳务等关联交易,相关交易均为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需求。公司2023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较实际发生额不存在较大差异。公司对2024年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始终秉持独立、客观的立场,对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担保事项,从必要性与合法性两个关键维度展开了严谨细致的审查,同时,对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是否及时准确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2024年期间,公司先后审议通过《关于为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未来十二个月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等一系列与担保相关的议案。经深入分析与评估,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企业、融资租赁业务所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均在公司能够有效管控的风险范围之内,担保行为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合理需求而做出的,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尚未出现任何迹象表明公司可能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需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在对外担保审批决策过程中,以及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方面,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落实。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在业务执行过程中,尽职尽责,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从审计工作持续性、完整性以及对公司业务熟悉程度考虑,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下一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聘任审计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
(四)选举董事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度,根据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按照相关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确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促使公司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有关股权激励计划调整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对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才的稳定性。从合规性角度审视,本次调整严格遵循《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整个审议程序依法依规进行,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切实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17日,累计投入不少于15日。现场工作期间,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的各项重要活动,全面了解和深入掌握公司的运营状况,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各项重要会议,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管理动态。坚持不定期实地调查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保障公司决策得到有效落实,积极投身考察调研活动,实地走访各业务部门,熟悉公司在产品研发、业务发展、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宏观经济、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认真审阅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关注公众媒体上关于公司的重大报道。积极就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二)调研公司重大活动
2024年度,本人参加了4月23日公司年度业绩说明会,认真了解投资者关心问题及公司与投资者交流的情况。6月27日,参加了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办的讯飞星火大模型升级发布会,重点关注讯飞星火大模型V4.0的发布及其相关落地应用。感受讯飞星火大模型底座七大核心能力的提升,体验全新升级的讯飞星火APP、讯飞AI学习机、讯飞晓医APP等和全新发布的星火智能批阅机、星火企业智能体平台等落地应用,关注源头技术生态、智能体生态、应用生态和行业生态。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调研公司的重大活动,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人工智能行业新生态,为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供保障。
(三)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
在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聚焦公司稳健运营与合规发展。密切关注日常运营关键环节,深入知悉经营决策,与经营层及人员全面交流,详听汇报以获取决策资料。严谨审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效能。重视信息收集与重大事项跟踪,关注公开信息及媒体重大报道,洞察政策变化对公司影响。参会时认真倾听,主动沟通,掌握重大事项进展并建言献策。公司管理层每次都能给予及时、详尽的答复与说明,为本人进一步履行职责、提供更具针对性的建议创造了良好条件。
1、监督公司治理和董事会运作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治理和董事会运作的监督者,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报告期内,始终保持着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内部控制等关键制度高效运转的高度关注,仔细听取相关人员的工作报告,认真审阅公司相关文件和材料,主动收集了发表独立意见所需的各类信息和资料,能够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专业深度的建议,确保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能够持续进步。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密切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重点事项,对于每一项议案均进行独立而专业的审核,确保董事会的决策过程科学、合理,始终坚持客观公正原则行使表决权,并在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上提供了基于事实和数据的专业见解。同时积极关注公司所处行业的最新动态,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并结合本人专业经验,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意见。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度,本人始终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视为重要职责积极履行,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透明度和准确性,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细致的监督和审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密切关注公司内部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公司对外发布的财务报告、重大事项等各类信息,确保公司能够遵守所有相关法规,为股东和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信息。
3、保持独立专业审视年报编制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秉承独立、专业的原则审视公司年报编制工作,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深入沟通与交流,全面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业务运营情况,确保定期报告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门的工作安排,了解审计工作的进展和重点关注的事项,并且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审计计划提出专业的见解和建议,协助审计团队更好地了解公司的财务和业务状况,从而制定出更为合理和有效的审计方案,确保审计过程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在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特别关注公司管理层关于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决算的报告,对相关财务报表和材料的仔细审阅,深入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确保年报准确、全面地反映公司情况。
(四)积极提升知识储备,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2024年度,本人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学习态度,踊跃参与由证监会、交易所以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系统地研习了证券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识得以进一步深化,专业能力也得到持续提升,为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利益筑牢了坚实的知识基础。在学习过程中,本人重点聚焦独立董事履职规范,全面掌握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点、公司治理的关键要素,以及独立董事在财务监督和决策方面所承担的重要职能等内容。在实际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忠实、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类决策会议中,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凭借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为公司的科学发展出谋划策,将专业知识与公司实际情况紧密结合,为
公司稳健前行提供助力,也为股东权益的有效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五)为公司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独立地履行职责。每次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都会从多角度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分析。与投资者保持沟通顺畅,倾听他们的声音与诉求,对于涉及投资者利益的决策,更是秉持严谨态度严格把关。充分发挥自身经验优势,结合对市场趋势和行业动态的洞察,围绕公司战略规划、运营管理等关键环节,为公司的科学发展提供客观、可行的建议。2024年8月,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提出:建议进一步重视关注财政政策动态,及时响应政策变化,调整自身战略方向,积极参与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征求意见,助力行业生态持续优化,充分利用好财政政策支持G端民生领域产品和服务。
五、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的便利条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深切体会到公司的高度重视与关怀,公司在《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明确指出,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与人员支持。报告期内,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时,深切感受到公司的积极配合。公司指定董事会办公室作为专门部门协助本人开展工作,通过现场交流、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保持密切沟通,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之间信息传递及时准确,沟通渠道畅通。本人对审议材料提出补充意见时,公司均能迅速反馈详实有效的信息,为本人深入了解公司情况、把握决策要点提供了极大便利,切实保障本人顺利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七、联系方式
E-mail:zhaoxj@ruc.edu.cn
独立董事:赵锡军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