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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有关新规,变更公司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日期

根据《暂行规定》和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暂行规定》、解释第18号相关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1、 根据《暂行规定》相关要求,本公司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该规定,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2、根据解释第18号要求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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