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汇隆新材 |
保荐代表人:周旭东 | 联系电话:0571-87902754 |
保荐代表人:钱红飞 | 联系电话:0571-87903791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 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4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1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8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及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次数 | 0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 |
(2)培训日期 | 2024年12月20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
意见》等相关政策和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2023年12月,公司收到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的《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因实施大运河管控,镇政府需收回公司位于禹越镇西港村二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拟收回具体地块分别为禹越镇2019-019号、禹越镇2020-062号,合计总面积68.778亩,拟收回土地为公司IPO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实施地块。 2024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月29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变更为新募投项目“年产10万吨绿色新材料项目”。 2025年4月15日,汇隆新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收到了德清县禹越镇人民政府核定拨付的“年产15万吨智能环保原液着色纤维项目(第一期)”实施地块土地收回相关补偿款项合计3,369.92万元,该等补偿款项将继续作为募集资金使用,保荐机构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对欺诈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关于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事项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周旭东 钱红飞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