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震裕科技2024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证券与衍生品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继续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权利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使用期限自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2024年度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实际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也未进行其他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期初、期末无余额。
三、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原材料采购价格、产品销售价格而进行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审慎地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市场风险及对策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在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一旦价格预测发生偏离,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业务的效果。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严格执行已建立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完善的内部控制决策程序形成对价格走势的合理判断;公司将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套期保值头寸;公司套期保值专项委员会将严格按照审批确定后的套期保值方案进行操作,并由审计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交易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2、资金风险及对策
由于市场交易不活跃或市场中断,可能存在无法按现行市价或与之相近的价格平仓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权利金。
3、信用风险及对策
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从而造成公司的损失。在场外交易中,交易对手存在不能履行合同相关约定,导致套保失败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建立客户的信用管理体系,在交易前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对交易对方进行资信审查,确保交易对方有能力履行相关合同。
4、技术风险及对策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或缺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5、操作风险及对策
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设专人对持有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持续监控,设定止损目标,将损失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防止由于市场性风险、系统性风险等造成严重损失。在市场剧烈波动、风险增大或导致发生重大浮盈浮亏时及时报告公司决策层,并积极应对。
6、政策风险及对策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衍生品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从而导致衍生品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7、流动性风险及对策
套期保值策略的实施存在流动性风险,如果内部执行成本很高或者期货市场流动性差,套期保值策略难以执行,将形成敞口暴露在市场风险之下。
风险控制措施: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与此同时,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8、产品复杂程度
场外衍生品的交易更加灵活,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制定出相匹配的个性化套期保值方案,更加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套期保值需求。场外衍生品交易所挂钩的标的,均为国内交易所的场内标准期货合约。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事前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且经核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未开展证券与衍生品投资业务,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签字):
田尚清 刘佳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佳夏 秦静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佳夏 李守民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