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鉴证报告 |
目 录
页 次 | |
一、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二、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8 |
三、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 |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5]4755号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裕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震裕科技公司2024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震裕科技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震裕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震裕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
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震裕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震裕科技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5年4月18日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95号)同意注册,公司已于2023年10月2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19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119,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31.26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8,268.74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2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0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9625号)。
(二)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28,856.90万元,明细如下表:
序号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1 | 募集资金净额 | 118,268.74 |
2 |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8,401.36 |
3 | 减:汇票、信用证等额置换募集资金 | 8,714.30 |
4 | 减:对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 47,894.62 |
5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0 |
6 | 减:手续费支出 | 0.07 |
7 | 减:结余募集资金转出金额 | 11.30 |
8 | 加: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35,000.00 |
9 | 加:利息收入 | 609.81 |
序号 | 项 目 | 金额(万元) |
1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8,856.90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结构性存款16,000万元,协定存款金额12,776.9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注销1个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剩余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 | 备注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8114701012600486472 | 募集资金专户 | 87,531,007.18 | |
2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320020910120100146293 | 募集资金专户 | 201,037,951.77 | |
3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320020910120100130921 | 募集资金专户 | 0.00 | 已注销 |
合 计 | 288,568,958.9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震裕转债”2024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3)。根据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6亿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新建项目”变更为“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宁德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2023年12月,公司及子公司已使用1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6月,使用25,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4年10月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在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
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本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苏州范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使用2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856.90万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28,776.90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分别继续用于各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范斯特”)后续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收购资产运行状况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无。
附件:1.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附件1
2023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8,268.7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06.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061.85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5,010.2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061.8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6.96%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 | 否 | 60,000.00 | 58,864.97 | 11,702.19 | 25,394.82 | 43.14 | 2025.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年产3.6亿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新建项目 | 是 | 25,000.00 | 5,211.69 | 3,804.68 | 5,211.6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3.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 | 否 | 0.00 | 20,061.85 | 0.00 | 0.00 | 0.00 | 2026.11.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4,500.00 | 34,403.77 | 0.00 | 34,403.77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19,500.00 | 118,542.28[注] | 15,506.87 | 65,010.28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原计划达到预计可使用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后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年产9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顶盖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存在不可控因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配备的设备的交付存在一定延迟,设备安装进度也产生延期,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以及项目实施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2)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三(三)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三(四)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详见三(五)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小计金额比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大系“年产3.6亿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新建项目”变更后,剩余未投入金额全部投入新募投项目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的利息。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苏州范斯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机铁芯新建生产线一期子项目 | 年产3.6亿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壳体新建项目 | 20,061.85 | 0.00 | 0.00 | 0.00 | 2026.11.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20,061.85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