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4年11月11日起担任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楼百均:196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万里学院商学院副院长、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院长、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上市 H 股)。2024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公司董事会。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2 | 1 | 1 | 0 | 0 | 否 | 0 |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自2024年11月11日起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组织并主持召开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事项进行讨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作出了客观决策,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司未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时了解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
5、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重视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交流,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帮助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6、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2天(包含现场会议1次)、线上参加会议1次,通过参加会议、现场走访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协助本人履行职责。公司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
2、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3、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未发生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赛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为公司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8、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相关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董事会同意聘任蒋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梁鹤先生、张刚林先生、周茂伟先生、彭勇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彭勇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刘赛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认为公司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未发生相关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2025年,本人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楼百均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