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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帝科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8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3-182号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雄帝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雄帝科技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雄帝科技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雄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雄帝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雄帝科技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振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昌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46号),本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896,551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9.00元,共计募集资金199,999,979.00元,坐扣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2,358,490.56元(实际不含税保荐及承销费为3,301,886.78元,前期已预付不含税保荐费943,396.2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7,641,488.44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发行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606,506.18元以及前期预付的不含税保荐费943,396.22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091,586.0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9号)。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减免降低部分登记结算业务收费的通知》,减免本公司发行登记费用不含税金额6,506.18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调整为195,098,092.22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9,509.8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7,426.57
利息收入净额B2410.9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146.24
利息收入净额C2201.9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7,572.81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612.86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2,549.8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7,549.86
差异G=E-F5,000.00

注:结余差异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理财产品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大厦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皇岗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大厦支行1588106668883219,290,672.26智慧交通SaaS平台建设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400002532920082092156,207,960.76智慧交通SaaS平台建设项目
合 计75,498,633.0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本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报告期内累计收到1,616,381.36元理财收益,截至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购买理财产品明细为:

签约方产品名称理财期限本金(元)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银行大厦支行平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00%保本挂钩黄金)产品2024-11-1到2025-2-1050,000,000.00
合 计50,000,000.00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对流动资金进行补充,有助于上市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增强公司资本实力,缓解中短期的经营性现金流压力,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另外,公司将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在业务布局、财务能力、人才引进、研发投入等方面做出战略优化,有利于公司把握发展机遇,推动公司业务的未来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509.8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6.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572.8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智慧交通SaaS平台建设项目不适用13,709.8113,709.81146.241,750.4312.772026年3月31日-782.78不适用
2.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5,800.005,800.005,822.38100.39不适用无法单独核算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19,509.8119,509.81146.247,572.8138.82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10.2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产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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