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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向德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向德伟)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5-2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作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行权,依法履职,积极出席了2024年的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对公司的业务发展与经营管理提出了合理的意见与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有效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与公平性。现将2024年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任职情况

本人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1984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会计专业学士学位,1987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会计专业硕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获会计专业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南华

菱津杉产业投资公司董事长、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湖北高投产控投资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23年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开展了独立性自查;本人独立履行职责,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2024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12次董事会(九届十三次至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董事会议案49项,3次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人与公司保持顺畅沟通,认真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对相关重要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实际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现场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向德伟12124803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4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召开了专门委员会会议18次,其中战略与预算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4次、审计委员会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5次、合规管理委员会1次,本人均出席了各次会议。

3.出席独立董事会议的情况

2024年,自本人就任独立董事以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

(二)报告期内,对召开的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情形。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向公司提出的建议及建议被采纳情况

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公司情况,充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策略、项目投资、高管年度考评等重要事项进行指导,对内控建设、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审计、并购、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

用。会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特别是针对审计、公司未来发展、资本运作事项、激励事项等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项目调研等其他方式和机会,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在日常保持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形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并站在本人专业的角度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关注公众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相关情况。通过出席会议、实地考察等方式,本人2024年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

公司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在2024年年度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本人在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责任与义务。在2024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审计工作安排与重要财务问题。在整个年报审计过程中,督促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工作按时完成。

(六)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信息披露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有效进行监督与核查。

2.审慎行使权利

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3.督促规范运作

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内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4.主动了解情况

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重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运作情况。

5.加强自身学习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所有关联交易议案均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合规性和真实性。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公司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年度审计的需要,为确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就变更事项与公司及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同时在查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料后,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本人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分别就提名李锋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聘任副总裁张明哨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龚守同为公司副总裁,续聘何云武为公司总裁、陈强、陈惠劼、张明哨为公司副总裁的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真对被提名人和被聘任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前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另外,本人对前述人员的提名及选举流程进行了监督,认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预算委员会、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按照上述委员会相关规定,基于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勤勉、有效地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职责。

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独立董事作用,提示风险、独立判断、审慎决策,确保重大决策的连续性、高效性、安全性、稳定性。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公正客观地维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利益,为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向德伟

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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