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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集团:关于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5-3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4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于2025年1月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资格、资质、执业质量、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及2024年度审计项目组成员信息、诚信记录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并于2024年第六次会议同意将变更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1月21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现场沟通,就审计总体策略、时间安排、人员安排、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和评估以及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充分交流。

(三)2025年4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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