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2 证券简称:同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了公允合理的审计意见,切实履行自身的审计职责。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天健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钟建国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41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356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904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情况 | 客户数量 | 707家 | |
审计收费 | 7.20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544家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 被告 | 案件时间 | 主要案情 | 诉讼进展 |
投资者 | 华仪电气、东海证券、天健 | 2024年3月6日 |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2017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已完结(天健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决) |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 项目合伙人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
姓名 | 翁伟 | 曹丝洁 | 郑耀祥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1997年 | 2019年 | 2001年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1997年 | 2014年 | 1999年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1997年 | 2019年 | 2001年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2025年 | 2025年 | 2022年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沪杭甬、海亮股份、天润工业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宏昌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和仁科技、华塑科技、宏鑫科技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认为天健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或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相关要求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