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方先丽)
二〇二五年四月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力求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本人在2024年6月25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6月至12月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方先丽,女,197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拥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与法律执业资格。曾担任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及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世富光伏宝(上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盈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上海汽车集团资本运营部总监助理兼并收购负责人、郑泰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苏州麦迪斯顿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月至今,担任上海嘉合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5月至今,担任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金百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及以上的股东单
位任职;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6月25日至12月,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参加,没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独立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同时,本人分别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依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重要意见和建议。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能结合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和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与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交流和联系。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等事项进行核实和审议,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上认真审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对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内审机构根据颁行的内部控制管理手册有效地开展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估活动,并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审计安排进度以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作为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成员,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与其就年度财务报告审前事项认真开展讨论和沟通,逐一确定年度外部审计的重点领域、重点关注事项、现场审计团队的职责范围、母公司以及各子公司审计策略、审计的各时间节点和人员安排等关键事项,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在外部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认真对照审查初审意见以及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听取主审会计师相关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的通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成果作出确认和发表意见,认真探讨下一年度外部审计工作与内部审计工作的配合和衔接问题,并就聘任及其费用事项达成初步意向。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每次提交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站在广大中小股东立场辨识和分析问题,形成决策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此外,本人及时审阅公司各类披露文件、定期财务报告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本人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曾现场调研公司,同公司管理层和各方股东沟通,确保公司正常运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通过网络会议和实地考察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此期间内,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专业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同时本人特别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通过非公允交易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2024年6月25日至12月,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则、指引及公司内部制度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违规内部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4年度审计工作
本人及其他独立董事从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多次召开2024年度报表预审阶段与治理层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确保工作安排是合理的,积极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利润分配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议案。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依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监管规定,董事会严格把握信息披露时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
(八)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6月25日至12月,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的协助,为经营层实现高效管理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
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地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方先丽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