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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胜智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燕)-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肖燕)

二〇二五年四月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作为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力求保证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截至2024年6月25日前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肖燕,男,1959年出生。1982年至1989年任浙江大学附属中学教师;1992年至2019年8月任浙江大学法学院教师,目前已退休。2020年3月至2024年6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及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全部参加,没有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会议期间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并提出独立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4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二)日常工作情况

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网站等多种途径全面了解、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能结合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积极出谋划策,为董事会及经营层科学决策提供专业依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内部和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着良好的沟通、交流和联系。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审部门日常审计和专项审计等事项进行核实和审议,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上认真审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对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行使了独立董事的应有职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对每次提交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核,站在广大中小股东立场辨识和分析问题,形成决策意见,并在此基础上独立、客

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此外,本人及时审阅公司各类披露文件、定期财务报告等,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本人通过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现场考察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5日,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通过网络会议和实地考察进行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5日,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在专业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同时本人特别关注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并就相关事项充分独立地发表专业见解。

(一)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以及通过非公允交易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问题,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二)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关联交易是否必要、是否客观、是否对公司有利、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据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则、指引及公司内部制度履行了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违规内部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四)利润分配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第三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利润分配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条款的规定,同意公司利润分配议案。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依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监管规定,董事会严格把握信息披露时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人对公司拟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应有的专业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基于天健会计所的专业水准,本人同意公司2024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提名邬永强先生、周华先生、周宇飞先生、陈东滨先生、李兆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先丽女士、郑观先生、金学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认为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董事会换届选举、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我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等组成,并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领取董事、高管津贴。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公司参照资本市场中独立董事薪酬的平均水平予以确定。我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按要求履行承诺,未发现违规情形。

(十)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5日,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截至2024年6月25日前,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的协助,为经营层实现高效管理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总体评价

在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审阅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公正地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肖燕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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