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9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4975号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胜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万胜智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万胜智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万胜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万胜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万胜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万胜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31.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33元,共计募集资金40,610.74万元,坐扣承销费3,454.97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7,155.7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2,819.6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4,336.1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4,336.14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32,968.09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取得的理财收益 | B2 | 394.66 |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B3 | 183.65 |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02.46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C2 | 7.68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C3 | 1,751.58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33,170.55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 | D2=B2 | 394.66 |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D3=B3+C2 | 191.33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D4=C3 | 1,751.58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D4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3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销户日期 | 备注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 | 1207061129200156321 | 已注销 | [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 19940101040042813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 81070078801800000500 |
[注]经公司2024年4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随后公司于2024年5月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支行1207061129200156321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19940101040042813账户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81070078801800000500账户予以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主要是为有效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进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与综合竞争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为公司建设专业化的研发基地,为研发中心引进高级人才、配备先进的研发设备及检测工具,实现公司研发实力的进一步提升,不断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与经营效益,该项目不直接创造利润,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满足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提升资金实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结构,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节余募集资金1,758.59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751.58
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336.1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54.0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51.5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20年9月经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以募集资金5,348.05万元置换2019年至2020年9月间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0年使用募集资金11,444.9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2021年使用募集资金10,119.77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3,990.76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2023年使用募集资金2,064.57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 2024年使用募集资金202.46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并将1,751.5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4,922.13万元。[注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751.5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5.10%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注2] | 29,981.00 | 20,836.14 | 202.46 | 19,943.93 | 95.72 | 2021年12月31日 | 9,660.85 | 是 | 否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112.80 | 2,500.00 | 2,526.98 | 101.08[注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3,000.00 | 1,000.00 | 699.64 | 69.96 | 2023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751.58 | 1,751.5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 计 | - | 48,093.80 | 34,336.14 | 1,954.04 | 34,922.13 | - | - | 9,660.8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20年9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5,348.05万元,2020年9月,经公司二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以募集资金5,348.0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经公司2024年4月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节余募集资金1,758.59万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751.58 万元。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34,922.1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34,336.14万元,差异为585.99万元,系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注2]2020 年12月,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将原“智能仪表及信息采集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名称调整为“智能仪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相应调整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产品相关投资[注3]累计投入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系使用利息收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