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陵体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建忠)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建忠,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专职律师。工作期间历任诺亚控股有限公司律师,现任上海汉盛(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参加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亲自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公司董事会设有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并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主任委员职责,充

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了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提名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同时,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探讨,并对考核体系等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忠实地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2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募投项目延期、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发表审查意见。

三、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工作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经营情况,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定期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本人与公司2024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听取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状况,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人任职期间,报告期内的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利益的情形,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披露了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报告,使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财务状况和重要事项。上述报告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的议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做好披露工作,保证2024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看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在年报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督促了年报工作进展,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一直注重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年度,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以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科学决策、防范风险提供了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八、其他工作与展望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4、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5年本人将安排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陈建忠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