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5)23004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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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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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的《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12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47,861,111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32元。截至2022年8月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301,509,998.52元,扣除发行费用17,000,372.70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3,284,509,625.82元。
截止2022年8月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49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89,840,412.7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89,840,412.78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41,098,769.72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及发行费用税费等的净额5,330,786.96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00元,且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金桥支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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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金桥支行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交通银行上海徐汇支行 310066179013005852531
1,796,509,998.52
已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
31050161373600006755 500,000,000.00
已销户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
50131000906796384 990,000,000.00
已销户合计 3,286,509,99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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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银行手续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并完成了上述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9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后,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13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全额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