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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特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肯特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懿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懿联系电话:021-38676515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宗东

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宗东联系电话:021-3803209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文件一致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现场检查次数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1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

(2)培训日期2024年12月16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3)培训的主要内容新“国九条”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解析,主要内容包括新“国九条”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发布背景、解析,新“国九条”下关于强化分红、退市监管、股东减持等配套政策解读;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分享近期市场政策,结合近期市场案例,通过案例分析以及违规案例启示等方式传达最新的监管动态。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

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

等)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工作的情况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

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

化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

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不适用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2、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不适用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6、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不适用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7、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不适用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不适用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不适用

10、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

10、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机制不适用

11、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11、关于公司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

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2025年3月14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国泰君安作为收购合并方,本报告期内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2024年1月8日,因在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期间未严格遵守执业行为准则,存在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未能督导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泰君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海通证券作为被合并方,其权利义务自交割日后由存续公司承继,其自交割日后未因投资银行类业务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自交割日后未因投资银行类业务受到处罚和监管措施。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肯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李 懿 周宗东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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