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5证券简称:东峰集团公告编号:临2025-022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相关法规规定,现将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峰集团”或“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1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1,320,132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06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999,999.9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9,861,657.37元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00,138,342.55元。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
月
日出具了苏亚验[2021]2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原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
(二)原募投项目之一“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变更情况原“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湖南福瑞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73,016.13万元,均以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进行投入。截至2023年
月
日,原湖南福瑞募投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803.90万元,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14,605.71万元,2021年至2023年变更前投入该募投项目的累计金额为11,198.19万元,尚结余募集资金48,660.24万元(其中:本金47,212.23万元,利息净收入1,448.01万元)。
经审议批准,原湖南福瑞募投项目已变更为“东峰首键年产
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及“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募集资金具体安排如下:
(1)公司尚未划转原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福瑞”)的公司专户结余募集资金为44,080.19万元(其中:本金43,016.13万元,利息净收入1,064.06万元);(2)公司已划转原实施主体湖南福瑞专户的募集资金本金为30,000.00万元,截至2023年9月21日尚结余募集资金4,580.05万元(其中:
本金4,196.10万元,利息净收入383.95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全额补足公司已划转原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募集资金专户本金30,000.00万元及其利息净收入383.95万元,具体方式为公司将自有资金30,383.95万元(含利息净收入)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后续投入变更后的“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及“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募投项目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5)、于2023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用自有资金补足募集资金暨终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2)、于2023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2)。
(三)募投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78,715,631.74元;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5,563,242.29元,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685,978,228.19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变更后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219,999,999.92 |
减:发行费用 | 19,861,657.37 |
募集资金净额 | 1,200,138,342.55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① | 545,563,242.29 |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265,637,094.76 |
2021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916,195.59 |
2022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17,705,990.01 |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6,853,077.24 |
2024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78,715,631.74 |
补充流动资金① | 97,284,842.55 |
补充流动资金②-本金 | 77,450,410.40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② | 4,016,535.64 |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②-利息 | 4,016,535.64 |
加:利息净收入 | 35,419,663.5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 685,978,228.19 |
说明:
1、上述变更后金额不包含原“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
2、补充流动资金①,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2,000.00万元(含122,000.00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13.83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3、补充流动资金②,具体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公司效益,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21年11月10日,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三家专户存储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9日公司和湖南福瑞印刷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鉴于“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已发生变更、且公司已以自有资金全额补足公司已划转原项目实施主体湖南福瑞募集资金专户本金及其利息净收入合计人民币30,383.95万元,2023年10月27日公司与湖南福瑞、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关
于<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终止协议》。
、鉴于“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已变更为“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及“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于2023年
月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因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公司、重庆东峰首键药用玻璃包装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于2024年
月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重庆涪陵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因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和使用,并于2024年
月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已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均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和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专户银行名称 | 专户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营业部 | 633574935 | 2,279,214.4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 | 755916166910916 | 335,893,206.73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 | 2003020329200320160 | 342,550,346.01 |
中国光大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 55210180802759616 | 5,255,461.03 |
合计 | 685,978,228.19 |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9)。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安平支行开设的原“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内资金已划转完毕,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完成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的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2)。鉴于“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已终止实施,公司控股子公司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青年路支行及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蔡屋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将不再使用,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分别完成上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的办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6)及于2025年1月
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变更后)7,871.5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变更后)54,556.32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及置换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资金及置换的情况。
(三)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1)公司按照“转型提速、重点投入、优化布局”的经营理念,持续推进战略转型,加大在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领域的资金投入与资源布局,业务构成已发生变化。经公司审慎评估,公司烟标印刷包装业务随着行业内竞争的不断加剧,现有产能已能够有效匹配订单需求,而“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是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立项审批的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烟标印刷包装业务的产能,项目实施历史较长,与项目立项时烟标印刷包装业务市场情况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目前公司已明确将新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业务作为未来的核心业务,原项目“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不再具备实施的必要性。由于烟标印刷包装行业竞争激烈,毛利率水平下行较快,公司已经加速向新
能源新型材料及I类药包材领域的资金投入与资源布局。未来烟标印刷业务的布局和体量将持续缩小和下降,而“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围绕数字印刷及印刷包装材料方面开展相关的研发工作,因此不具有继续投入实施的必要性。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由于新能源行业及细分领域短期波动较大,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下游主要客户的现时需求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现有的锂电池隔膜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对其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极为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
、变更募投项目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1)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扣减尚待支付的该募投项目尾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的“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变更为“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及“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其中:“东峰首键年产
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拟投资总额为42,004.86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2,004.86万元;“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拟投资总额为35,900.63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32,459.28万元。项目投资金额与拟使用募集资金之间的差额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5)、于2023年10月12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0)。
(2)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投项目之一的“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并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已于2025年1月23日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38,363,406.59元划转至公司普通银行账户,永久性作为流动资金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根据2023年9月出具的《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建设期为12个月,截至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实施时,累计投入金额为
0.00万元,未达到《盐城博盛新能源有限公司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约定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建设进度。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虽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但由于新能源行业及细分领域短期波动较大,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下游主要客户的现时需求出现了阶段性的波动,现有的锂电池隔膜产能已能够基本满足客户及订单需求,短期业务的发展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对其业务规模、经营效益的提升作用极为有限,并不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因此公司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的实施,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专户银行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
4、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对外转让或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亦不存在违规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东峰集团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苏亚鉴[2025]5号)。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
异议。特此公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表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 120,013.8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871.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80,761.1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4,556.3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7.29%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东风股份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项目 | 否 | 13,500.00 | 13,500.00 | 13,500.00 | 0.00 | 13,5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1,866.18【注2】 | 是【注3】 | 否 |
东风股份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项目 | 否 | 11,025.00 | 11,025.00 | 11,025.00 | 0.00 | 11,025.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2,034.08【注2】 | 否【注3】 | 否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是 | 12,744.22 | 4,999.18 | 4,999.18 | 95.86 | 4,782.10 | -217.08 | 95.66 | 已终止【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注4】 | 7,745.04 | 7,745.04 | 0.00 | 7,745.04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
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注4】 | 是 | 73,016.13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已变更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 | 否 | 0.00 | 42,004.86 | 42,004.86 | 7,775.70 | 7,775.70 | -34,229.16 | 18.51 | 2025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地项目【注4】 |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注4】 | 是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已终止【注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注4】 | 否 | 32,459.28 | 32,459.28 | -32,459.28 | 0.0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注5】 | 否 | 11,714.65 | 9,728.48 | 9,728.48 | 0.00 | 9,728.48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122,000.00 | 121,461.84 | 121,461.84 | 7,871.56 | 54,556.32 | -66,905.52 | — | — | 3,900.26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及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1,986.17万元。【注2】:东风股份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及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两个募投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之孰低值确认值。【注3】:依据东风股份收购重庆首键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5%股权及收购常州市华健药用包装材料有限公司7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相关条款约定,预计效益为2020-2024年承诺期五年的累计金额。【注
】:具体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注5】:根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计划,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2,000.00万元(含122,000.00万元)。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0,013.83万元,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进行了调整。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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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 东风股份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7,745.04 | 7,745.04 | 0.00 | 7,745.04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东峰首键年产65亿只药用玻璃瓶生产基地项目 | 湖南福瑞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 | 42,004.86 | 42,004.86 | 7,775.70 | 7,775.70 | 18.51 | 2025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已终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 | 盐城博盛锂电池隔膜生产项目(二期) | 32,459.28 | 32,459.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2,209.18 | 82,209.18 | 7,775.70 | 15,520.74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之“(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