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0 证券简称:金运激光 公告编号:2025-006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金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帐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并保持了一致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议程序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后,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
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507.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03%;营业利润502.88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1.30万元。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12,960.8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058,733.09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205,873.31元;截至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82,101,587.71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4,796,355.39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未满足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结合公司现状并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5-009)。
7、审议《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拟定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予以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中披露的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所在岗位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报酬。
监事会全体监事因利益冲突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2024年
度审计报酬的议案》经审议,决定拟继续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拟支付该所2024年度报酬人民币95万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2025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