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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的会计处理”。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和“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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