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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恒电气: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叶肖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叶肖剑)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度的工作中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叶肖剑,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正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浙江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全国高端会计人才、浙江省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杭州市领军人才、杭州市C类人才;浙江省第二届管理会计咨询委员会成员、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委员会副主任、杭州市会计领军人才委员会主任、杭州市滨江区内审协会副会长。曾任华立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东冠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27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出席次数现场参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会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2211001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在参会前认真审阅了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及材料;在参会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以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运用自身专业能力和经验发表意见和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共出席审计委员会2次、提名委员会1次。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审议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审部门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同时结合本人的专业知识对公司财务运作状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积极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沟通相关工作。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查,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情况提出了专业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定期听取及审阅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报告,就审计工作的重点领域的风险提示与防范举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事项进行交流。同时本人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持续跟进审计进展,出席了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的审前沟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业务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关注审计工作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相关工作

1、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本人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进行持续监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从而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关注公司相关媒体报道,在发现有可能对公司的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报道或传闻时,及时向公司询问情况,督促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与中小股东沟通

本人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独立、客观、公正地解答中小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进行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8月,本人以现场方式参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到公司实地考察,通过深入生产经营一线,直观了解公司的业务流程、运营管理模式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运行情况,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在与管理层的面对面沟通中,本人重点关注公司在财务合规、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与执行效果,仔细询问重大项目的合规性审查流程、关联交易的管理机制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规范等问题,确保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同时,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包括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从财务专业角度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了全面分析,对其中涉及合规性的关键环节进行了重点核查。2024年11月,本人参加公司举办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培训,强化作为公司董监高的规则意识,推动公司规范经营。

会议期间,本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态度,仔细审阅了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事项,包括公司的财务预算、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在审议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自身的财务专业优势,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各项议案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报告期内已完成深圳

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对于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障。

(八)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度,本人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二)补选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方能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当选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本人认为公司本次补选董事的提名方式及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审议、表决的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秉承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严格地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度,本人将会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配合,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更好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肖剑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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