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
)特殊普通合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号[2025]200Z0641容诚专字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1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342号《关于同意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17 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的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10,410,950张,每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截至2025年3月24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4,109.5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10,410,95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1,09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733,490.3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6,361,509.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5]200Z0035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序 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备案审批情况 | ||
1 | 铜陵正帆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特气建设项目(二期)——年产 890 吨电子先进材料及 30 万立方电子级混合气体项目 | 35,000.00 | 35,000.00 | 已备案 | ||
注:“正帆科技(丽水)有限公司特种气体生产项目”在本次可转债首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存在部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金额1,327,264.00元,扣除该金额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366,281,825.12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733,490.33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188,164.86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188,164.86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