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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特新材: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方案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95,093.72元,母公司净利润87,867,275.7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786,727.5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2,996,008.92元,资本公积为409,721,075.40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6,966,817.04元,资本公积为403,272,578.74元。

3、现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预计共派发现金25,718,207.70元(暂以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专户已回购股份5,027,700股后的总股本257,182,077股为基数计算),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预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65,082,607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4、含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5,718,207.70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30,942,467.24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56,660,674.94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6.89%。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25,718,207.7024,616,936.8032,759,619.3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3,695,093.72-45,297,206.21177,615,587.36
研发投入(元)91,174,971.9091,075,293.6493,302,549.81
营业收入(元)2,526,386,687.912,238,048,803.281,929,569,111.1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62,996,008.9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536,966,817.04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3,094,763.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68,671,158.2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83,094,763.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275,552,815.3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4.12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83,094,763.85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金分红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2、2023年度、2024年度,公司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64,764,000.00元、111,545,567.12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28%、2.04%,均低于50%。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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