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0 证券简称:欧陆通 公告编号:2025-026债券代码:123241 债券简称:欧通转债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大道175号南航明珠花园1栋19号欧陆通。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00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说明:
(1)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7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4)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董事会对2024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5年5月7日下午17:30前送达至公司;
(4)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航城大道175号南航明珠花园1栋19号欧陆通。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航城大道175号南航明珠花园1栋19号欧陆通,董秘办。
(2)联系人:蔡丽琳 王小丹
(3)联系电话:0755-81453432
(4)传真:0755-81453115
(5)邮箱:ir1@honor-cn.com
5、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员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50870
投票简称:欧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召开的深圳欧陆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
股东地址: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股东账户: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
受托人姓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联系地址: |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