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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达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会议由董事长潘昌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元平先生、乐进治先生、郑梦樵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2025-01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的总股本89,480,000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截至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58,600股,按照公司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总股本89,480,000股扣减回购股份1,058,600股后以88,421,4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30,947,490.00元(含税)。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出资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增资,全部计入恒川新材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恒川新材注册资本由30,000万元增加至3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公司拟出资2,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杭州”)增资,全部计入恒川杭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恒川杭州注册资本由2,5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100%股权。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业务(最终以银行信贷余额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借款申请、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相关手续,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文件。授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最终以银行信贷担保余额为准)。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文件。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内容: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能够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收益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好的回报。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券商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任意时间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整),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同时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小额、多次购买的方式,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资金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到期前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兑损失,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相同价值的欧元等外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开展相关产品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总经理及其授权代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降低公司总融资成本、扩大融资渠道,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通过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内保外债的融资方式取得境外低利率的外币借款,为锁定融资成本,避免汇率波动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售汇、结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公司在与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内保外债相关融资合同及取得融资资金的基础上,根据具体融资金额办理相应金额的远期售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可循环使用。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并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文件。

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勤勉尽责,决定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301469 证券简称:恒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内容:

确认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按照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履行或补充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实际关联交易根据市场需求与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适时调整,因此预计金额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潘昌、姜文龙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内容: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

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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