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彩虹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禹)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禹)

作为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审慎审议决策议案。通过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内控体系建设和董事会决策执行效能,结合专业研判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重点关注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禹,中国国籍,1971年9月出生,宏观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四川省视频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成都智元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今任台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9年11月至今任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于2024年度报告披露前开展独立性自查,按规定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确认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及审议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1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应出席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76100
股东会11000

本人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于各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了事先审议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意见。在董事会议案审议中,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审议的情况

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职,以独立的立场、专业的视角为公司经营管理出谋划策。召集主持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参加了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发表 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 22日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公司审计部2023年第四季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公司审计部2023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3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计划进行沟通。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 29日审议《2023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华信会计师关于2023年年报审计工作相关情况的说明及报告》《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启动及要求》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 15日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发表 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7月 12日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审计部2024年半年度工作报告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2024年8月 21日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2024年10月 18日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第三季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审议《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同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议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召集主持了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科学分析、审慎判断、关注其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发表 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4月15日审议《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5月17日审议《关于注销部分销售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12月23日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认真监督、审议,明确发表意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任职期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专项汇报,跟踪重点项目进展,推动内审团队专业能力建设,促进风险管理体系优化。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项目团队胜任能力开展合规性评估,关注年报审计工作。审计前审核总体策略及实施方案,审计中跟进重点事项处理,审计后督导审计机构规范执业,确保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任职期内,我通过参加股东会、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与交流,密切关注公司舆情信息、深交所“互动易”答复情况了解中小股东诉求和建议,及时向公司反馈信息并提出建议,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信息,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平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2、通过现场考察、微信、邮件、电话或视频会议等途径加强与董事会、经营管理班子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动态,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提出客观专业的建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通过现场出席会议、与经营管理层座谈、参加业绩说明会、参加企业发布会以及审阅书面报告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对公司投资发展规划及公司治理相关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8天。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沟通渠道畅通,方式多样。公司定期通报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发送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通知及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同时为我的履

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以及对中小股东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2024年日常业务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采购材料、租赁房屋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611.34万元。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与关联自然人的租赁合同履行有利于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稳定,交易有其必要性。交易遵循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利用交易调节财务指标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补选独立董事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独立董事补选工作。本人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服务期限三年,业务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评合格续签服务协议,考评不合格终止或解除协议。

四川华信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符合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通过的薪酬方案标准,符合地区、行业整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2024年,本人还重点关注了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营销网络及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整体上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

要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充分讨论分析后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5年度我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________

陈禹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