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鼎龙股份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7号),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9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9,1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8.21991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11.7800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5年4月9日出具了《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082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 金额(万元) |
1 | 年产300吨KrF/ArF光刻胶产业化项目 | 80,395.30 | 48,000.00 |
2 | 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 | 23,458.74 | 17,000.0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6,000.00 | 26,000.00 |
合计 | 129,854.04 | 91,000.00 |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保本型产品)。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所得收益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其他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流动性好、期限短的产品。
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额度范围内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含)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鼎龙股份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 莎 刘海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