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鼎龙股份: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77号),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91,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9,1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88.219914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711.7800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5年4月9日出具了《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082号。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各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已经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并

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共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万元)募集资金使用 金额(万元)
1年产300吨KrF/ArF光刻胶产业化项目80,395.3048,000.00
2光电半导体材料上游关键原材料国产化产业基地项目23,458.7417,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6,000.0026,000.00
合计129,854.0491,000.00

三、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1、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员工薪酬支付、社保代扣、个人所得税缴纳等应通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直接办理或指定账户统一划转,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2、公司募投项目中涉及境外采购业务,需使用外币或信用证等进行支付,受募集资金专户功能限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可先通过外汇或信用证支付后,再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

3、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及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具体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再行支付并汇总、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由相关经办部门提交付款申请流程,按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核,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流程,以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款项支付;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度汇总使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定期统计未置换的以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将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4、公司将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定期汇总通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企业合规经营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改进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公司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节省财务费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相关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鼎龙股份使用自有资金、外汇、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