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33 |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 公告编号:2025-023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诚股份”)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79号文),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6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15,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5,109,564.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0,690,435.57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076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1,515,800,000.00 | |
减:支付的承销费用 | 131,216,965.20 |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 1,384,583,034.80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包括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 募投项目支出 | 305,148,814.39 |
其中: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 | 52,577,629.08 | |
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2,571,185.31 | |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10,000,000.00 | |
支付的发行费用 | 32,772,951.03 |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00.00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20,184,310.53 | |
本期发生额 | 募投项目支出 | 20,007,975.37 |
其中: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 | 8,855,804.07 | |
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1,152,171.30 | |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20,000,000.00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2,636,174.53 | |
减:用于现金管理余额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639,473,779.07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3年4月6日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
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与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110501014402208777 | 157,700,720.00 | 99,783,239.63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110501013702208855 | 102,573,753.00 | 49,075,583.32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110501013602208883 | 210,000,000.00 | 500,892.36 |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110501013902208903 | 914,308,561.80 | 488,035,744.99 |
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8110501012302294389 | 0.00 | 183,421.11 |
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滨湖支行 | 8110501012802294397 | 0.00 | 1,894,897.66 |
合计 | 1,384,583,034.80 | 639,473,779.07 |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8,042.11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30Z1783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完成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或就相关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管理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2024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是否已到期归还 |
江苏银行振华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4/1/10 | 2024/5/13 | 1.20% | 是 |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211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4/5/15 | 2024/9/17 | 2.61% | 是 |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 共赢慧信黄金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1250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4/5/15 | 2024/12/27 | 1.04% | 是 |
中信银行无锡分行 |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255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00.00 | 2024/5/16 | 2024/6/27 | 2.12%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智锐盈系列86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60,000,000.00 | 2024/5/28 | 2024/11/26 | 1.86%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增利系列1131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20,000,000.00 | 2024/5/28 | 2024/11/25 | 1.77%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增利系列1132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20,000,000.00 | 2024/5/28 | 2024/8/28 | 2.87%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增利系列【1269】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20,000,000.00 | 2024/9/3 | 2024/12/3 | 2.73%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收增利系列【1270】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 | 20,000,000.00 | 2024/9/3 | 2024/12/3 | 1.58%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4400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50,000,000.00 | 2024/9/24 | 2024/10/8 | 2.03%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302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收益 | 50,000,000.00 | 2024/9/24 | 2024/10/28 | 1.89% | 是 |
受托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年化收益率 | 是否已到期归还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4451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50,000,000.00 | 2024/10/11 | 2024/10/28 | 1.92%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享信取系列2350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收益 | 100,000,000.00 | 2024/10/30 | 2024/12/2 | 1.87%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4596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80,000,000.00 | 2024/11/28 | 2024/12/27 | 1.79% | 是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增益系列4614期收益凭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140,000,000.00 | 2024/12/5 | 2024/12/27 | 1.71% | 是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023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26,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0%。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024年度,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2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5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因募投项目实施尚未完毕,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
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增加全资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关于公司以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出资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共同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一智造”)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共同实施“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实缴出资,并采用无息借款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提供募集资金,全资子公司工一智造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2、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当地政策实践及与供应商的结算情况,使用募集资金向农民工专户支付、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3、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
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之一“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建立数字化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利用各类信息化软件,对项目生产运营、财务等进行全面管理,因此公司在保持“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在原子类别“设备购置及安装”中增加软件购置及安装费金额200.00万元,并相应调减“建筑工程投资”金额200.00万元,具体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调整前:
单位:万元
序号 | 具体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比 |
1 | 土地购置费用 | 751.03 | 4.55% |
2 | 建筑工程投资 | 6,349.75 | 38.43% |
3 | 设备购置及安装 | 6,484.00 | 39.25% |
4 | 基本预备费 | 641.69 | 3.88%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2,294.63 | 13.89% |
合计 | 16,521.10 | 100.00% |
调整后:
单位:万元
序号 | 具体投资项目 | 投资金额 | 占比 |
1 | 土地购置费用 | 751.03 | 4.55% |
2 | 建筑工程投资 | 6,149.75 | 37.22% |
3 | 软硬件设备购置及安装 | 6,684.00 | 40.46% |
4 | 基本预备费 | 641.69 | 3.88%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2,294.63 | 13.89% |
合计 | 16,521.10 | 100.00% |
(2)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及原因
①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根据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和用途不发生变更、项目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如下调整:
项目名称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前)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变更后) |
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 | 2025年4月 | 2027年4月 |
②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快速转型发展的交汇期,装配式模块化作为高科技洁净厂房建设的一种技术革新方案,顺应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和方向,以期解决传统建设模式下存在的易受现场作业条件影响、建设周期长、实施协调复杂、成本控制难、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多、对周边环境影响等痛点,实现更快的项目交付、更低的项目实施风险、更灵活的解决方案、更智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助力公司实现洁净室系统集成整体解决方案的工厂化、智能化等新型工业化发展。
作为一种新型的洁净厂房建设解决方案,装配式模块化在推广过程中,下游市场和客户对装配式模块化的技术认知度和产品接受度有待进一步培育。装配式模块化无论在下游市场运用推广,还是在产品的持续创新研发与更新迭代方面,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
公司结合国内外市场现状和未来需求走势,认为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集中进行大规模扩产可能导致产能出现闲置,公司将结合该募投项目的市场需求,按需分批分期逐步投入,以确保募集资金投入的有效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效果。因此,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7年
月。
、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鉴于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0501013602208883)中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同意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余额502,161.78元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账户,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总投资金额不变的情况下,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3、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之“(1)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情况及原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柏诚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单位: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6,069.0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000.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4,515.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装配式机电模块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26,027.45 | 26,027.45 | 26,027.45 | 2,000.80 | 11,515.68 | -14,511.77 | 44.2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其中:装配式模块化生产项目 | 不适用 | 15,770.07 | 15,770.07 | 15,770.07 | 885.58 | 6,143.34 | -9,626.73 | 38.96 | 尚未达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其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10,257.38 | 10,257.38 | 10,257.38 | 1,115.22 | 5,372.34 | -4,885.04 | 52.38 | 尚未达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不适用 | 21,000.00 | 21,000.00 | 21,000.00 | - | 21,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89,041.59 | 89,041.59 | 22,000.00 | 42,000.00 | -47,041.59 | 47.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47,027.45 | 136,069.04 | 136,069.04 | 24,000.80 | 74,515.68 | -61,553.36 | 54.76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之“3、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和延长实施期限”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详见本报告“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 ||||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