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角度出发,认真履行法定监督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等,认真审议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以及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等重大决策事项,检查公司财务、内控建设与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运作规范要求,及时就涉及股东权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审议,切实行使监督权力,报告期内召开监事会会议共8次,监事会成员均能按时出席,议案审议通过,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1 | 监事会第八届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月31日 |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2 | 监事会第八届二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财务决算及2024年预算报告; 3.关于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题; 4.2023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3 | 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4 | 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 | 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10日 | 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6 | 监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7 | 监事会第九届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1.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关于聘任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
8 | 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 | 2024年11月28日 |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依法行使监督权。2024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讨论,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等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等进行了监督,并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决策合理,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职责,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审阅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认为其审计意见及对所涉及事项的评价客观、真实,公司财务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通过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符合公司聚焦资源、蓄力发展主营核心业务的策略,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公开挂牌转让四川华拓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的事项。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优化完善内部控制方面开展了扎实的工作,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能对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环节起到有效管控,为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实际情况。
(五)公司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有的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必要安排,交易中体现了市场公允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七)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事项均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主体的担保及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八)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在定期报告期间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的情形。
三、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经营会议,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性,围绕公司投资、经营活动开展监督活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