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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牌家居: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18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或“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同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3、本次利润分配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

年期初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826,804,308.53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当年累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6,766,590.3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8,432,743.89元、扣除对股东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 127,541,875.86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757,596,279.13元;母公司(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期初未分配利润784,823,722.49元,2024年度当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为84,327,438.94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8,432,743.89元、扣除对股东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127,541,875.86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733,176,541.68元。同时,公司将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即公司2024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733,176,541.68元。

3、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68,597,25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即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968,597,250股,扣除截至2025年3月31日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5,539,300股后的953,057,950股为基数,2024年度拟现金分红总金额约为125,803,649.40元(含税),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188.42%。公司2024年度未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125,803,649.40元;2024年度公司共使用89,983,975.48元现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215,787,624.88元,该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23.20%。

4、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说明:因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434,290股限制性股票;如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上述限制性股票尚未完成回购注销,则届时将按照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根据《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5,803,649.40127,541,875.86177,672,753.33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66,766,590.35424,642,662.96593,321,605.4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757,596,279.1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33,176,541.68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431,018,278.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61,576,952.9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431,018,278.59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431,018,278.59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19.21%,故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该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该年度现金分红金额未超过当期末未分配利润的50%,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暂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状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要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人民币)分别为16,817.21万元、16,817.21万元,占当年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7%、1.58%,均低于50%。

3、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投资者可通过公司投资者热线(0757-29964106)、电子信箱(IR@arrowgroup.com.cn)、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方式向公司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司将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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