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16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4,833,013.22元。经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3.16元(含税)。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总股本17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72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03%。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53,720,000.00 | 42,670,000.00 | 35,7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78,909,240.21 | 141,714,208.21 | 118,793,533.89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404,833,013.2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32,09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46,472,327.4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32,090,00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90.18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4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有利于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